後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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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能夠清楚的記得,《神都》動筆的時候,屋子外面是一片冰天雪地。

不過房間裡的暖氣非常不錯,所以我只穿了一件單薄的T恤。

剛剛在貼吧完成了一篇連載,更,兩個月,兩千兩百萬點擊,那是是足以讓自己小小自豪一把的數據。

有些累。幾天以來都沒有再創作甚麼的興致,於是與Zip打起了遊戲。

是《Biohazard5》,老遊戲了。不過因為打的還不錯,所以總能提起一些興致。Zip和我配合的很好,拿到了全球三位數的名次,1408。

我問Zip,這名次是吉利還是不吉利?Zip說,不然我算一卦。我說滾。

對於一個習慣寫東西的人來說,一個故事的終結帶來的是任何東西都替代不了的滿足。當然,還有無法迴避的空虛。

我丟下手柄,留Zip在客廳。他打開了另一個遊戲,我已經記不住那是甚麼了。大概是《使命召喚》,又或者是《上古卷軸》。

我鑽回臥室,打算寫點沒寫過的,權當解悶。

沒打算繼續寫《終末之果》,因為思路有些遲滯,心情也不是特別合拍——事實上我已經很久沒寫了。

《神都》,我打下這兩個字的時候,只是借用了《終末之果》中的一個詞彙,並沒有打算以現在的這種姿態展現出來。

可是一切,就這麼開始了。

《神都》成了整個系列第一個完成的作品,在今天,在動筆的五年之後。

五年。

五年以前,我從未想到,自己會體味到衰老的滋味,雖然只有一絲徵兆。

從未想到,會有至親的二人在眨眼之間相繼逝去,留下一間再也無人居住的房子。

從未想過,自己會組織起屬於自己的小家庭,有了值得永遠愛的女人。

未來在那個時候是一片混沌的霧。我以為自己知道前行的方向,直至此刻回頭,才陡然發現那時的自己是如何的無知與惑。

《神都》的五年,是人生中最混亂也是最多變的五年。

我並不喜歡這五年。

我並不喜歡《神都》。

我討厭貪狼,因為我能在他身上看到自己。

我討厭梅爾菲斯,因為他有的東西我永遠也無法擁有。

我討厭韋爾奇,因為我總是像他那樣笑著。

我怕這許許多多被塑造出的人,會質問我,質問我這五年到底做了些甚麼。

我寫下了這篇故事,這篇故事卻沒有為自己創造甚麼未來。

我怕他們問我,值得麼?。

五年以前,我會毫不猶豫的肯出肯定的答案。我會說,這是我喜歡做的,我寫的很快樂,也有願意看的人,這就是值得的。

現在,我無法做出這樣的回答。因為只要繼續活下去,能夠允許自己任的機會就將越來越少。此謂之現實。

我想,成的標誌之一就是麻木。不再執著,也不再會固守某種原則。曾經頑固不化的念頭,也會因現實變成微微一笑,融化在時間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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